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二、办事项目
(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许可(含药品、中药饮片、辅料、氧、空心胶囊生产许可)
(2)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许可条件
1.申请材料
(1)申请表格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许可、备案事项表、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表电子文档
(2)申请资料
①申办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其相关证明文件;
②拟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拟办企业名称;生产、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注册资金、投资规模;厂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拟生产品种、剂型、生产能力及工艺;拟办企业的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
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④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
⑤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⑥拟办企业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⑦拟办企业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⑧拟生产的剂型、品种;
⑨拟生产剂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
⑩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验证方案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方案情况;
11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12拟办企业主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3)资料要求
①申请表格可复印、可下载、也可自行打印,但大小尺寸应与原表格一致;
②表格填写使用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每页加盖申请单位红章;
③申请资料采用活页装订,与申请表格分开装订,并编制页码;
④申请资料每页应加盖企业红章;若页数过多,也可盖齐缝章;
⑤申请表格和申请资料统一采用A4纸。
2.许可条件
(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②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③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④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