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收到各种各样的款项,但是所有收到的钱不一定都要交增值税,小编为大家列举了一些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供大家参考:
一、我们公司收到工信局发放的一笔规上(规模以上)企业家奖励金,这个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解析:不需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比如:2021年云南安宁出台措施给予规上工业企业稳产增产奖励是按照实现产值增长幅度与作出经济贡献相匹配的原则,给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增产奖励。对2021年一季度实现产值 1000 万元及以上、1 亿元以下,且较2020年一季度增长8%及以上、10%及以上、1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 2 万元、3 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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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产值 40 亿元及以上、90 亿元以下企业,给予 50 万元的奖励;
实现产值 90 亿元及以上企业,给予 100 万元的奖励;
该笔资金可用于奖励企业管理团队和作出稳产增产重要贡献企业员工,资金使用方案由企业自行制定。
由于该笔政府补助收入只是限定了一个收入范围与奖励金额,与企业销售收入没有直接挂钩,因此无需缴纳增值税,由于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企业收到工信局的这笔规上企业家奖励金,也无需给政府部门开具发票。
二、我们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设备国内销售,由于疫情原因,合同尚未履行时,境内客户取消了订单,导致我们也需要取消国外进口设备的订单。因此我们公司准备从客户那里收取订单取消补偿金,这样那这种情况下,我们收取的取消订单补偿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解析:不需要!
该行为属于合同未履行,经营业务未发生,因此这种情形下的订单取消补偿金或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无需缴纳增值税。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因此,该公司收取的取消订单补偿金也不能给国内的客户开具发票,可以给对方开收据。对方根据合同、收款收据等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汇算清缴时也无需纳税调增。
三、我们公司是购买方,和A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约定,我们公司(购买方)向A公司(销售方)采购笔记本电脑一批,我们公司按合同约定预付了定金,而A公司(销售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点及时交付货物,延迟3个月才交付。依合同约定,A公司(销售方)向我们公司支付违约金6万元,我们公司收到的这6万元的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解析:不需要!
合同已经履行,销售方因延迟缴纳货物等原因,按合同约定向购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这种情况下,购买方虽然收到违约金,但由于其未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行为,同时也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价外费用,不缴纳增值税,不应开具发票。
如果反过来呢?合同履行,发生经营业务,购买方违约支付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方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行为,由这个行为而衍生出来的违约金收入属于销售方的价外费用,销售方需要按此笔业务对应的税率开具发票及缴纳增值税。
四、其他免征增值税的情形:
例如: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文件规定: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等等也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情形。财税2016 36号文中附件3列举了四十个免征增值税行为,财税2016 36号文中附件2列举了五种不征增值税行为,大家可以对照着文件看看,本文不再一一列举。
总之,企业收到款项,如果属于不征增值税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情形,无需缴纳增值税,作为我们财务人员,一定要根据业务实质以及最新的财税政策去判断,以免缴纳冤枉税或者少缴税被税务部门请去喝茶,注意,多缴税和少缴税同样都有财务风险!